路加福音 11:33-54 CCBT

路加福音 11:33-54

燈的比喻

「沒有人點亮燈,卻把它放在地窖裡或斗底下,人總是把燈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能看見光。 你的眼睛是身體的燈,你的眼睛明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昏花,全身就黑暗。 因此要小心,不要讓你心裡的光變為黑暗。 你若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好像明燈照耀著你一樣。」

譴責法利賽人

耶穌說完這番話後,有一個法利賽人來請祂吃飯,祂便應邀入席。 這位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沒有行洗手禮,十分詫異。 主對他說:「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裡面卻盛滿了貪婪和邪惡。 愚蠢的人啊,人裡外不都是上帝所創造的嗎? 只要你們發自內心地去施捨,一切對你們來說都是潔淨的。

「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各樣蔬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上帝的公義和仁愛。後者是你們本該做的,前者也不可忽略。

「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歡在會堂裡坐首位,又喜歡在街市上聽到別人的問候。 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就像沒有墓碑的墳墓,人們從上面走過也不知道。」

譴責律法教師

一位律法教師對耶穌說:「老師,你這話把我們也侮辱了!」

耶穌回答說:「你們這些律法教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沉重難負的擔子放在別人肩上,自己卻連一根指頭也不肯動。

「你們有禍了,你們為先知修造墳墓,而他們正是被你們祖先殺害的! 所以你們是見證人,你們讚同祖先的行為,因為他們殺了先知,你們為先知造墳墓。 因此,充滿智慧的上帝說,『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裡,有些要被殺害,有些要遭迫害』, 使創世以來,自亞伯一直到在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等眾先知的血債,都由這個世代承擔。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罪責都要由這個世代承擔。

「律法教師啊,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拿走了知識的鑰匙,自己不進去,還阻擋那些正要進去的人。」

耶穌離開那裡後,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開始激烈地反對祂,用各種問題刁難祂, 伺機找話柄陷害祂。

Read More of 路加福音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