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5:31-47 CCBT

約翰福音 5:31-47

「如果我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是無效的。 然而,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知道他為我做的見證是真實的。 你們曾派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做過見證。 其實我並不需要人的見證,我之所以提起這些事是為了使你們得救。 約翰是一盞點亮的明燈,你們情願在他的光中歡樂一時。 但是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待我去完成的工作,就是我現在所做的工作,證明我是父差來的。 差我來的父曾親自為我做過見證。你們從未聽過祂的聲音,從未見過祂, 心裡也沒有祂的道,因為你們不信祂差來的那位。 你們研讀聖經,以為從聖經中可以得到永生。其實為我作見證的正是這聖經, 但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我不接受人給的榮耀, 我知道你們沒有愛上帝的心。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不接受我;若有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卻接受他。 你們喜歡互相恭維,卻不追求從獨一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不要以為我會在父面前控告你們,控告你們的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你們若信摩西,就會信我,因為他的書裡也提到我。 你們如果連他寫的都不信,又怎麼會信我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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