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6:21-22, 申命記 17:1-20, 申命記 18:1-22 CCBT

申命記 16:21-22

不可拜偶像

「在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建造的祭壇旁,你們不可豎立亞舍拉木神像, 也不可豎立神柱,因為這些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所憎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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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7:1-20

「不可把有缺陷或殘疾的牛羊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因為這是祂所憎惡的。

「如果有人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各城鎮做祂視為惡的事,違背祂的約, 不遵守祂的禁令,去供奉和祭拜其他神明,祭拜日、月或星辰, 你們得知後,必須徹底調查。如果屬實,在以色列確實有人做這種可憎之事, 就要把那人帶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 但你們不可單憑一個證人便處死那人,要有兩三個證人方可處死他。 證人要先扔石頭,眾人隨後,這樣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罪惡。

複雜案件的處理

「如果案件複雜,難以決斷,如謀殺、訴訟、人身傷害等,就要把案件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交給當值的利未祭司和審判官去審理,他們要向你們宣告判決。 你們必須執行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宣告的判決,你們要謹遵他們的一切指示。 他們教導你們律法,宣佈判決後,你們必須完全執行,絲毫不可偏離。 如果有人膽敢違抗事奉你們上帝耶和華的祭司和審判官的判決,就必須處死他。如此,你們便從以色列除掉了罪惡, 使眾人得知後心中害怕,不敢再任意妄為。

立王的條例

「你們進入並佔領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安頓下來後,就會想立自己的王,像周圍的國家一樣。 那麼,你們一定要立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揀選的人;必須立你們的以色列同胞為王,不可立外族人。 王不可擁有大量馬匹,也不可派人到埃及去購買馬匹,因為耶和華已經告訴你們不可回埃及他不可擁有許多妃嬪,恐怕他的心會偏離耶和華,也不可為自己積蓄大量金銀。 他登基後,要按照利未祭司的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份, 把它放在身邊,一生誦讀,以便學習敬畏他的上帝耶和華,遵守律法書上的一切誡命和律例。 這樣,他就不會妄自尊大,違背誡命,他和他的子孫就可以長久統治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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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8:1-22

利未人的產業

利未祭司及其他利未支派的人在以色列不可擁有土地。他們吃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那是他們的產業。 他們在眾支派中沒有自己的產業,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這是祂的應許。 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腮頰和胃應歸祭司。 你們要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 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從各支派中揀選了利未人,讓他們世代奉祂的名侍立供職。

以色列境內任何地方的利未人若願意離開自己所住的城,一心要去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他可以像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的其他利未人一樣,在那裡奉他的上帝耶和華之名事奉。 除了變賣產業所得之外,他還可以分到與其他祭司同等分量的祭物。

不可隨從外族風俗

「你們進入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不可仿效當地民族的可憎行徑。 你們當中不可有人焚燒自己的子女作祭物,不可有人占卜、算命、作法、行邪術、 念咒、做靈媒、行巫術或求問亡靈。 凡做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正是因為當地的民族做這些可憎之事,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才要當著你們的面把他們趕走。 你們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純全無過。

耶和華使一位先知興起

「你們將要趕走的那些民族聽信術士和巫師,但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不准你們仿效他們。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要在你們中間興起一位像我一樣的先知,你們要聽從他。 這正是你們在何烈山聚會時向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所求的,當時你們說,『不要讓我們再聽見我們上帝耶和華的聲音,也不要讓我們再看見這烈火,免得我們死亡。』 於是,耶和華對我說,『他們說的對。 我要在他們當中選立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我會告訴他該說的話,他要把我的一切吩咐告訴他們。 如果有人不聽從他奉我的名所說的話,我必親自懲罰那人。 若有先知冒我的名說我未曾吩咐他的話,或以其他神明的名義說話,必須處死他。』 你們也許心裡會問,『我們如何知道是否是耶和華說的話呢?』 如果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的話沒有應驗,他的話就不是耶和華說的。他是妄自說預言,你們不用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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