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9:22-33, 罗马书 10:1-4 CCB

罗马书 9:22-33

倘若上帝想要显示祂的烈怒和权能,就尽量容忍祂预备要发烈怒来毁灭的器皿, 以便在祂预备施怜悯、赐荣耀的器皿上彰显祂丰盛的荣耀,又有何不可? 那些蒙祂怜悯的器皿就是我们这些从犹太人和外族人中被上帝呼召的人。 正如上帝在《何西阿书》上说:

“本来不是我子民的,

我要称他们为‘我的子民’9:25 何西阿书2:23

本来不是我所爱的,

我要称他们为‘我所爱的’。

从前我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

‘你们不是我的子民。’

将来也要在那里对他们说,

‘你们是永活上帝的儿女。’”9:26 何西阿书1:10

关于以色列人,以赛亚先知曾疾呼:

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

但得救的只是剩余的人,

因为上帝要在世上迅速、

彻底地执行祂的判决。”9:28 以赛亚书10:2223

正如以赛亚先前所言:

“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后裔,

我们早就像所多玛蛾摩拉一样灭亡了。”9:29 以赛亚书1:9

以色列人和福音

这样看来,我们该怎么说呢?本来不追求义的外族人却得到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以色列人靠遵行律法追求义,却徒劳无功。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不凭信心、只靠自己的行为去追求义,结果被那块绊脚石绊倒了, 正如圣经上说:

“看啊!我在锡安放了一块绊脚石,

一块使人跌倒的磐石。

但信靠祂的人必不会蒙羞。”9:33 以赛亚书8:14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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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0:1-4

弟兄姊妹,我心里切望并向上帝祈求的,就是以色列人能够得救。 我可以作证:他们对上帝有热心,但不是基于真知。 因为他们不知道上帝的义,想努力建立自己的义,不肯服从上帝的义。 其实基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使所有相信的人都可以得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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