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1-47, 利未记 12:1-8 CCB

利未记 11:1-47

有关食物的条例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你们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

“地上的动物, 凡蹄子分瓣且反刍的动物,你们都可以吃。 但你们不可吃只是蹄子分瓣或只反刍的动物。骆驼不洁净,因为它虽反刍但蹄子不分瓣; 石獾不洁净,因为它虽反刍但蹄子不分瓣; 野兔不洁净,因为它虽反刍但蹄子不分瓣; 猪不洁净,因为它虽蹄子分瓣但不反刍。 你们不可吃它们的肉,也不可摸它们的尸体,因为它们对你们来说不洁净。

“海洋与河流里的动物,凡有鳍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但海洋与河流里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要憎恶。 它们都是可憎之物,你们不可吃它们的肉,也不可摸它们的尸体。 水中任何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都要视为可憎之物。

“你们不可吃以下鸟类,要视为可憎之物。它们是雕、胡兀鹫、黑秃鹫、 鸢、隼类、 乌鸦类、 鸵鸟、夜鹰、海鸥、鹰类、 小鸮、鸬鹚、大鸮、 仓鸮、鹈鹕、鱼鹰、 鹳、鹭鸟类、戴胜和蝙蝠。

“你们要憎恶会飞的四足爬行昆虫, 但可以吃其中会飞会跳的昆虫, 包括蝗虫类、蟋蟀类和蚱蜢类。 你们要憎恶所有会飞的四足爬行昆虫。

“以下的动物会使你们不洁净。任何人接触到它们的尸体,都不洁净,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任何人拿它们的尸体,都必须洗净所穿的衣服,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蹄子不分瓣或不反刍的动物,你们要视为不洁净,碰到它们的人都不洁净。 所有以脚掌走路的四足动物,你们要视为不洁净,碰到它们尸体的人都不洁净,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凡拿它们尸体的人都必须洗净所穿的衣服,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你们要视它们为不洁净的动物。

“地上不洁净的动物有鼬鼠、老鼠、大蜥蜴类、 壁虎、巨蜥、小蜥蜴和变色龙。 这些爬虫都是不洁净的。任何人碰到它们的尸体,都不洁净,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如果它们的尸体掉在什么东西上,不管是木器、衣物、皮件还是袋子,不管作何用途,都会变得不洁净。要把那东西放在水中,一直到傍晚才能洁净。 如果它们的尸体掉在陶器里,陶器里盛的东西都不洁净。你们必须打碎那陶器。 陶器里的水如果滴到食物上,食物就不洁净;如果滴到盛饮品的器皿里,饮品也不洁净。 它们的尸体无论掉在什么东西上,那东西都不洁净,无论是炉是锅都要打碎。它们不洁净,也理当被你们视为不洁净。 如果它们的尸体掉进水泉或储水池里,水泉和储水池仍然是洁净的,但碰到尸体的人是不洁净的。 如果它们的尸体接触到将要播撒的种子,种子仍是洁净的。 但如果它们的尸体碰到泡过水的种子,种子就不洁净。

“一只可以食用的动物死后,任何人如果碰到它的尸体,都不洁净,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任何人如果吃它的肉,或拿它的尸体,都必须洗净衣服,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地上所有的爬虫都是可憎的,你们不可吃。 你们不可吃用肚子、四脚或多脚爬行的动物,这些都是可憎的。 不可让这些动物使你们成为可憎的,不可因它们而玷污自己,使自己不洁净。 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你们要分别出来做圣洁的人,因为我是圣洁的。不可让地上的爬虫玷污你们。 我是耶和华,我带你们出埃及,为要做你们的上帝。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以上是有关飞禽走兽、水族和地上一切爬虫的条例, 使你们可以区分什么是洁净的、什么是不洁净的、什么是可吃的、什么是不可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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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2:1-8

产妇洁净的条例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

“如果有妇人生了男婴,她就要不洁净七天,像在经期内不洁净一样。 第八天,婴儿要接受割礼。 妇人因产后流血,要等三十三天才能洁净。其间,不可接触任何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如果妇人生的是女婴,她就要不洁净十四天,像在经期内不洁净一样。她因产后流血,要等六十六天才能洁净。 她不论生男生女,洁净期满后,都要预备一只一岁的羊羔作燔祭、一只雏鸽或斑鸠作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祭,为她赎罪,她的流血状况才算洁净。这是有关产妇生男生女的条例。 她若负担不起一只羊羔,可以带两只斑鸠或雏鸽来,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祭司为她赎罪后,她就洁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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