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10-25 CCB

加拉太书 3:10-25

凡以遵行律法为本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因为圣经上说:“凡不遵行律法书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诅。”3:10 申命记27:26 非常明显,没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人,因为圣经上说:“义人必靠信心而活。”3:11 哈巴谷书2:4 律法并非以信心为本,而是说:“遵行律法的人必因此而活。”3:12 利未记18:5

但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从而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圣经上说:“凡挂在木头上的人都是受咒诅的。”3:13 申命记21:23 这样,赐给亚伯拉罕的福气可以借着基督耶稣临到外族人,使我们也可以借着信得到上帝应许赐给我们的圣灵。

律法与应许

弟兄姊妹,我举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世人的合约一经双方签订之后,就不能作废,也不能加添。 上帝曾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赐下应许,不过这里没有说“后裔们”3:16 创世记12:713:1524:7——指许多人,而是说“你的后裔”——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后颁布的律法不会废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约,以致应许落空。 我们如果是靠遵行律法去承受产业,就不是倚靠上帝的应许。但上帝是凭应许把产业赐给了亚伯拉罕

那么,为什么会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使人知罪而增设的,一直存到那位承受应许的后裔来临。律法是通过天使交给一位中保颁布的。 中保代表双方,但上帝则单方面赐下应许。

这样看来,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当然不是!如果颁布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得到义了。 但圣经说万物都困在罪的权势下,为要使那些信的人因为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应许3:22 “因为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应许”或译“因为耶稣基督的信实而得到应许”。

信耶稣的时代3:23 “信耶稣的时代”希腊文是“信心”,下同25节。来临以前,律法暂时监管我们。等到信耶稣之道显明出来后,律法就不再监管了。 因此,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负责引领我们归向基督,使我们可以因信被称为义人。 现在信耶稣的时代已经来临,我们不再受律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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