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10:1-18 CCB

希伯来书 10:1-18

永远的赎罪祭

律法只是将来美事的一个投影,并非本体的真像,所以年复一年的献祭不能使前来敬拜的人纯全。 否则,献祭的事早已终止了,因为敬拜的人若献一次祭就能彻底得到洁净,他们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然而,每年献祭的事都使人想起自己的罪来,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去人的罪。

所以,基督来到世上的时候曾说:

“上帝啊,祭物和供物非你所悦,

你为我预备了身体。

你并非喜爱燔祭和赎罪祭。

于是我说,

‘上帝啊,我来是要遵行你的旨意,

我的事都记在圣经上了。’”

基督首先说:“祭物、供物、燔祭和赎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你喜悦的。”这些都是依照律法献上的。 然后祂又说:“我来是要遵行你的旨意。”这样,祂废除了前者,为要设立后者。 上帝的旨意是: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便使我们永远圣洁了。

祭司都要天天站着供职,一次次地献上同样的祭物,只是这些祭物根本不能除罪。 而基督一次献上自己成为永远的赎罪祭后,就坐在上帝的右边, 等待祂的仇敌成为祂的脚凳。 祂凭自己的一次牺牲,使那些得以圣洁的人永远纯全。

圣灵也向我们做见证,说: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

我将与他们立这样的约,

我要把我的律例放在他们心中,

写在他们脑中。

我要忘记他们的过犯和罪恶。”

既然过犯和罪恶已经得到赦免,就不需要再为罪献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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