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7:36-40, 哥林多前书 8:1-13 CCB

哥林多前书 7:36-40

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女方的年纪也够大,自己又情欲难禁,就成全他的心愿,让他们结婚吧!这并不算犯罪。 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又能自己作主,打定主意不结婚,这样做也好。 所以,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但不结婚则更好。

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妻子必须忠于丈夫。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就自由了,可以再婚,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 然而,照我的意见,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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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8:1-13

祭偶像的食物

关于献给偶像的祭物,我们知道大家都有这方面的知识,但知识会使人自高,唯有爱心才能造就人。 若有人自以为知道些什么,其实他需要知道的,他还不知道。 但如果有人爱上帝,这人是上帝所认识的。

论到吃献给偶像的祭物,我们知道世上的偶像算不得什么,只有一位上帝,此外别无他神。 虽然天上地上有许多被称为神的,好像有许多神、许多主, 但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上帝,祂是万物的源头,是我们的归宿。我们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祂存在,我们也是借着祂存在。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知识。有些人因为以前拜惯了偶像,现在吃到某些食物就觉得是祭过偶像的,因而良心不安,觉得自己被玷污了。 其实食物并不能改变上帝对我们的看法,我们不吃也没有损失,吃了也不会更好。

但你们要小心,不要让你们的自由绊倒那些信心软弱的人。 如果有人看见你这明白以上道理的人竟然坐在偶像的庙中吃喝,他虽然良心不安,岂不还是会放胆吃献给偶像的祭物吗? 这样,你的知识反而令那软弱的人,就是基督舍命救回的弟兄沉沦。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伤了他脆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所以,如果我吃某些食物会令我的弟兄在信仰上跌倒,我就情愿永远不吃8:13 不吃”希腊文是“不吃肉”。,免得令他们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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