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5:31-47 CCB

约翰福音 5:31-47

“如果我为自己做见证,我的见证是无效的。 然而,另有一位给我做见证,我知道他为我做的见证是真实的。 你们曾派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做过见证。 其实我并不需要人的见证,我之所以提起这些事是为了使你们得救。 约翰是一盏点亮的明灯,你们情愿在他的光中欢乐一时。 但是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待我去完成的工作,就是我现在所做的工作,证明我是父差来的。 差我来的父曾亲自为我做过见证。你们从未听过祂的声音,从未见过祂, 心里也没有祂的道,因为你们不信祂差来的那位。 你们研读圣经,以为从圣经中可以得到永生。其实为我做见证的正是这圣经, 但你们却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我不接受人给的荣耀, 我知道你们没有爱上帝的心。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不接受我;若有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却接受他。 你们喜欢互相恭维,却不追求从独一上帝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不要以为我会在父面前控告你们,控告你们的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若信摩西,就会信我,因为他的书里也提到我。 你们如果连他写的都不信,又怎么会信我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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