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28-44 CCBT

馬可福音 12:28-44

最大的誡命

有一位律法教師聽到他們的辯論,覺得耶穌的回答很精彩,就走過去問道:「誡命中哪一條最重要呢?」

耶穌回答道:「最重要的誡命是,『聽啊,以色列!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 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12·30 申命記6·45其次就是『要愛鄰如己』12·31 利未記19·18。再也沒有任何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了。」

那位律法教師說:「老師,你說的對,上帝只有一位,除祂以外,別無他神。 我們要全心、全意、全力愛祂,又要愛鄰如己。這比一切燔祭等祭物都好。」

耶穌見他答得很有智慧,就告訴他:「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此後,再沒人敢用問題刁難耶穌。

基督的身分

耶穌在聖殿裡教導的時候,問道:「律法教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呢? 大衛自己曾經受聖靈的感動,說,

「『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腳下。』12·36 詩篇110·1

既然大衛自己稱基督為主,基督又怎麼會是大衛的後裔呢?」百姓聽得津津有味。 耶穌又教導他們,說:「你們要提防律法教師,他們愛穿著長袍招搖過市,喜歡人們在大街上問候他們, 又喜歡會堂裡的上座和宴席中的首位。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還假意做冗長的禱告。這種人必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窮寡婦的奉獻

耶穌在聖殿的奉獻箱對面坐下,看眾人怎樣奉獻。很多財主奉獻了大量的錢。 後來一個窮寡婦來了,投進了相當於一文錢的兩個小銅錢。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位窮寡婦比其他人奉獻的都多, 因為他們不過奉獻了自己富餘的,但這窮寡婦奉獻了她賴以為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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