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1-35, 利未記 5:1-13 CCBT

利未記 4:1-35

獻贖罪祭的條例

耶和華對摩西說: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

「如果有人無意中犯罪,觸犯耶和華的任何誡命,要按以下方式獻贖罪祭。

「若大祭司犯罪,禍及眾民,他必須獻給耶和華一頭毫無殘疾的公牛犢作贖罪祭。 他要把公牛犢牽到會幕門口,將手放在牛頭上,在耶和華面前宰牛。 他要取一些公牛的血帶進會幕裡, 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蘸血向聖所的幔子彈灑七次, 也要把一些公牛的血抹在耶和華面前的香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的燔祭壇腳。 他要取出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的所有脂肪,即包裹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脂肪、 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 正如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他要將這一切放在燔祭壇上焚燒。 至於公牛剩下的部分,即皮、所有的肉、頭、腿、內臟和糞便,他要帶到營外潔淨之處,就是倒壇灰的地方,放在柴上焚燒。

以色列全體會眾若無意中觸犯耶和華的任何誡命,即使沒有意識到,也是犯罪。 他們察覺自己犯罪後,必須獻上一頭公牛犢作贖罪祭。要將公牛犢帶到會幕前, 會眾的長老要把手放在公牛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宰牛。 大祭司要帶一些牛血進入會幕, 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蘸血向幔子彈灑七次, 也要把一些血抹在耶和華面前的香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會幕門前的燔祭壇腳。 他要取出公牛犢的所有脂肪,放在祭壇上焚燒, 正如取出贖罪祭牲的脂肪一樣。這樣,祭司為全體會眾贖了罪,他們就會得到赦免。 他要把這公牛犢剩下的部分拿到營外焚燒,像焚燒前一頭公牛犢一樣。這是為全體會眾所獻的贖罪祭。

「首領若無意中觸犯他上帝耶和華的任何誡命,也是犯罪。 他察覺自己犯罪後,必須獻上一隻毫無殘疾的公山羊作祭物。 他要把手放在羊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羊。這是他的贖罪祭。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壇腳。 要像焚燒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把羊的所有脂肪都放在壇上焚燒。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平民若無意中觸犯耶和華的任何誡命,也是犯罪。 他察覺自己犯罪後,必須獻上一隻毫無殘疾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他要把手放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羊。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羊血抹在燔祭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壇腳。 獻祭者要像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取出母山羊的所有脂肪。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壇上焚燒,作為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之祭。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他若獻綿羊作贖罪祭,必須獻一隻毫無殘疾的母綿羊。 他要把手放在羊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羊。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羊血抹在燔祭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壇腳。 獻祭者要像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取出母綿羊的所有脂肪。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壇上,與獻給耶和華的祭物一起焚燒。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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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5:1-13

「如果有人當庭作證,卻不肯把自己所知所見的說出來,就是犯罪,要擔負罪責。 如果有人接觸了不潔淨之物,如不潔淨的野獸的屍體、家畜的屍體或爬蟲的屍體,即使沒有察覺也已不潔淨,是有罪的。 如果有人無意中接觸了別人的不潔之物,當他意識到後,就有罪了。 如果有人草率起誓,不論出於善意還是惡意,即使當初沒有察覺,後來才意識到,也是有罪的。 如果有人意識到自己犯了以上任何一種罪,就必須認罪。 為了贖過,他必須獻給耶和華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作贖罪祭。祭司要為他贖罪。

「他若獻不起羊,就要獻給耶和華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先用一隻鳥獻贖罪祭,要扭斷鳥脖子,但不可扯掉頭。 要把一些鳥血灑在祭壇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壇腳。這是贖罪祭。 祭司要依照獻燔祭的條例獻上另一隻鳥。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他若獻不起兩隻斑鳩或雛鴿,就要獻一公斤細麵粉作贖罪祭。細麵粉中不可澆油或加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他要把細麵粉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從中取出一把作為象徵放在壇上,與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一起焚燒。這是贖罪祭。 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剩下的細麵粉要歸祭司,像獻素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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